轉知以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徵才訊息,歡迎參閱,如有任何活動相關疑問,請直接洽詢主辦單位,謝謝您。
一、 職稱:約用心理師
二、 工作項目:
(一) 個別心理諮商
(二) 團體心理諮商
(三) 心理測驗
(四) 班級座談及心理健康推廣活動
(五) 個案管理與危機處遇
(六) 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七) 其他專案或中心交辦事項
三、 公告期間:(自奉核可後公告兩週)。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五、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3,420元起)。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諮商輔導與心理相關系所碩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心理師證照。
2. 具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工作經驗兩年以上尤佳。
3. 具英語諮商能力尤佳。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 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 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十、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3月2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e00466@nycu.edu.tw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林宜萱心理師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個人自傳、履歷表。
(二) 最高學(經)歷。
(三) 心理師證書影本。
(四) 大專院校諮商輔導實務工作心得。
(五) 其他專長或有利於審查相關資料影本。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62239 林宜萱心理師。
十四、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