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哲學、諮商與心理治療講堂系列講座課程】課程延長報名時間,詳情與報名請見簡章!

2017-05-18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106年度繼續教育課程活動簡章

人文哲學、諮商與心理治療講堂系列講座課程

一、 課程說明: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於本年度成立人文哲學、諮商與心理治療學組。我們認為,心理師並非技工,也不是技術純熟的操作員,操作著制式的心理治療知識與方法。每個心理師面對的都是獨一無二存在於世的個體,心理諮商與治療的目標,是協助當事人緩和、解除生活的痛苦、焦慮與不安,實現他存在於世的價值與意義,追尋幸福的人生。心理師對於他的實務工作進行反思時,必然涉及到對自身所秉持的人觀、治療觀,有所省思與發想。因此,在這個技術導向的時代,我們希望回到以「人」為本的主體性,重新探討治療中的人味,重新定義諮商與心理治療的行動意義。 我們期待參與的夥伴能和我們一起開展對於生命與存在意義的理解觀點。

 

本次講座將以實務現場的經驗為基底,探討人文取向治療哲學的內涵以及實踐,歡迎關注於人文取向的助人工作,一起進行哲學思考與探索。 以人文哲學與現象學的視野,開啟了第一期的三門課程:

 

講堂一為侯南隆老師主講,談論人文哲學在諮商上的應用,我們將了解哲學史上對於存在經驗的重要思考觀點,檢視自身在諮商或心理治療工作中對於存在經驗的探索位置,形成反思的基礎。

 

講堂二也是南隆老師主講,將重新導向至存在心理治療的知識論基礎,存在心理治療是相異於科學實證主義哲學預設所指導的治療學派,存在心理治療是立基於「現象學」知識論與形上學內涵所開展而來。我們將介紹現象學的哲學知識論觀點,包括「主體性」、「意向性」、「懸置」、「經驗世界」、「現象」、「本質」並與存在心理治療進行連結與探索。

 

講堂三為翁士恆老師主講,將探討一位特別的歐洲存在主義哲學家艾曼紐 列維納斯,從「受苦經驗」作為諮商與心理治療的起點,我們將進入對於存在、暴力與死亡的思索原點,以此連結實務工作者自身的認識與方法,形成對於「受苦」的凝視與理解。

 

二、日程表

日期

時間

主題

講師

地點

106522

(星期一)

1800-1830

報到

侯南隆

學會會址:

台北市中正區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6樓之5

1830-2100

人文講堂一:

人文哲學在諮商的應用

106619(星期一)

1800-1830

報到

侯南隆

1830-2100

人文講堂二:

現象學:存在心理治療的知識論基礎

10678(星期六)

0900-0930

報到

翁士恆

待定

0930-1200

人文講堂一:

存在主義與現象學心理治療:受苦、凝視與列維納斯的啟發

 

三、地點: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台北市中正區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6樓之)

 

四、主辦單位: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五、講師簡介

侯南隆老師

現職:懷仁全人發展中心諮商心理師/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副理事長

經歷:救國團花蓮縣諮商輔導中心專任「張老師」、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兼任講師、家扶中心兒童少年年心理師

專長:存在取向心理諮商與治療、哲學諮商、悲傷與失落諮商、兒童遊戲治療、臨終關懷、醫療健康心理諮商

 

翁士恆老師

現職: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助理教授/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學術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經歷:新竹家扶中心  遊戲治療師、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臨床心理師

專長:現象學與存在主義研究法、兒科發展病理學、早期療育制度、兒童心理動力、兒童心理治療與行為介入策略、兒科心理師訓練

 

六、參加對象與名額:

1. 參加對象:諮商心理師、相關系所學生,或有興趣的助人工作者。

2. 名額:上限20 ,額滿為止,意者請儘速報名。

七、費用(含課程時數證明、講義,及行政費用):

           單一課程報名:

主辦單位會員:優惠新台幣300/

主辦單位團體會員:優惠新台幣300 /(需由團體會員提供名單)

非會員學生:優惠400/

非主、協辦單位會員:新台幣500 /

多場次課程報名:2場次一同報名享9折優惠、3場次一同報名享8折優惠(請於報名時備註欲報名場次)。

 

報名日期:至活動當日,額滿為止。

  

報名及繳費方式

線上報名(請點選學會官網右上角[報名此活動])

繳費方式:

 現場繳納,學會現址於:臺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6樓之5

 郵局轉帳,郵局帳戶為:700-0001085-0456021

 劃撥繳納,劃撥帳號為:50101451,戶名:社團法人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十、注意事項

1.         為保障學員們上課權益及本會課程之課前講義資料準備事宜,如無法於開課前一週完成繳費者,將列為候補名單。

2.         完成本課程將申請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3.         如請假、遲到、早退等超過總時數60分鐘(),視為缺席並不發予任何證明。

4.         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來電辦理退費手續,相關規定如下:

A.開課當天前7天內,恕不退費。  

B.開課前7-14天內,退50%費用。

C.開課前14天以上,扣除行政費用200元後,餘額全額退費。

5.         為因應特殊狀況之發生而造成的課程異動,本會保留課程時間及講師之變動權。若遇天候不佳,本會依照開課地點之人事行政局公告為準比照辦理。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之課程時間異動,學員可辦理全額退費。

6.         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杯/筷。

7.         課程報名未滿10人則不開課,將提前通知,並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