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臺北市立南港高工輔導室】招募兼職實習心理師

2024-03-01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輔導室
113 學年度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一、甄選對象、名額與實習期間
1.甄選對象: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之研究所,
   且對青少年心理諮商及高中輔導工作有興趣的研究生。
2.名額: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2 名
3.實習期間:
   實習期間自民國 113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共計 1 年,
   特殊情形另議。
二、實習內容
1.個別諮商
2.團體諮商
3.心理健康活動推廣(刊物編輯、專欄製作等)
4.支援各項活動與輔導行政工作
三、實習時段:
   兼職實習生每週至少 7 小時,一個全天或兩個半天。
五、實習相關權利與義務
1.定期接受行政督導、專業督導及輔導工作訓練。
2.實習期間需定期完成個別諮商記錄、團體諮商方案設計及記錄、行
   政實習紀要,記錄格式得與督導討論。
3.實習期間比照專任人員,參加校內外專業研習及辦理請假事宜。
4.實習期間本室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及活動媒材。
5.實習期間須遵守本室實習辦法、諮商專業倫理與心理師法之規定,
   若有違反情形,得經協議溝通後終止實習,並且不授予實習證明。
6.實習諮商心理師因個人重大變故或事件造成無法繼續實習工作、或
   實習諮商心理師或本室認為實習狀況不符合期待時,得提出經雙
   方協商後终止實習,並由本室開立已完成之實習時數證明。
 
六、申請與審核
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29 日(郵戳為憑)
 
2.申請資料:請將個人履歷表、自傳、研究所成績單、實習計畫書(含
   實習動機、實習期待及實習期間規劃與目標等)、目前就讀研究所之
   諮商實習辦法等資料。
3.寄件地址:寄至 11579 臺北市南港區興中路 29 號南港高工輔導室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兼職實習心理師」。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需寄回,
   請另附回郵信封。
4.甄選方式:包括書面資料審查與面試。
5.審查與面試時間:本室於收到申請文件初審後,將通知安排面試,4
   月 25 日公布錄取名單。
七、聯絡人: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輔導室 楊雅惠主任 02-27825432#1601
   E-mail:yahui1616@gm.nkhs.tp.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