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新店校區)】招募 113 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2024-01-11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新店校區)招募 113 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一、依據:
(一)心理師法第二條第二項有關實習規定
(二)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訂定之諮商心理實習辦法
 
二、申請資格:
(一)國內外輔導、心理等相關研究所三年級(或以上)之學生,已修畢心理師法所
規定諮商心理相關課程,符合諮商心理師法規定者
 
三、實習時間:
(一)自 113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依本校上班時間規定出席,以
每週到校 4 天為原則
 
四、實習內容:
(一)個別諮商
(二)團體諮商
(三)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
(四)心理衛生活動之推廣
(五)接受督導與專業進修
(六)中心相關輔導行政工作
(七)參與中心相關工作會議
 
五、機構提供之相關資源與校內福利:
(一)免費個別諮商專業督導
(二)每學期約 3-4 場外聘專業督導個案研討會及團體諮商研討會
(三)機構內舉辦不定期之諮商專業進修工作坊
(四)機構鼓勵彈性參加校外辦理之諮商相關研習
(五)各式諮商或團體媒材、電影、書籍與牌卡使用
(六)個人專屬坐位及電腦
(七)提供耕莘醫院免費健康檢查(1 年 1 次)
(八)可參與本校教職員旅遊等自強活動
(九)可體驗本校技職實習生美容美髮等沙龍服務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19 日止
(二)面試日期:通過書面審查後,將另行以電話及信件通知面試時間
(三)招收名額:新店校區 1 名全職實習心理師
(四)申請實習資料:
1. 履歷表、自傳、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動機、期望、返校督導時間等),相
關資料請勿超過 10 頁。
2. 研究所成績單。
3. 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1 份。
4. 若有任何疑問,新店校區請電洽:02-2219-1131 轉 5336 鄭心理師。
(五)相關書面資料請彙整成 PDF 檔案後 email 至 chung@ctcn.edu.tw,信件
主旨請註明「應徵 113 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六)預計面試時間:113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