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誠徵外語約用心理師一位

2023-07-24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徵外語約用心理師乙名
 
1、 職稱:約用心理師
2、 工作項目:
(一)   外籍生心理輔導。
   (二)   中英語個別諮商。
   (三)   外籍生直接服務。
   (四)   辦理中心相關業務(如團體輔導、心理測驗、教育訓練、教育部計畫
、志工團等)。
   (五)   撰寫工作成果及主管交辦事項。
3、 公告期間:自112年7月20日至112年8月6日止
4、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5、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1,750元起
),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6、 資格條件:
(1) 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2)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及行政經驗者優先考慮。
3. 具英文能力B1級(含)以上(請自行參照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4. 具備英語諮商能力。
5. 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團隊合作者。
 
7、 消極資格條件:
(1) 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
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2)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
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
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8、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9、 上班地點:■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台北校區 □台南校區 □竹北校區
□其他:
10、 其他:
(1)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2) 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成績
 
不及格者,停止僱用。
 
11、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2年8月6日
前Email至yongfen@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
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謝詠芬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1) 大學及最高學(經)歷。
(2)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 個人自傳、履歷表。
(4) 擬一份「如何推展外籍生心理健康活動之計畫」。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12、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
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13、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1302謝詠芬小姐。
14、 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1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