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徵求112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約聘諮商心理師

2023-07-12

一、職稱:約聘諮商心理師。
二、名額:北區正取1名,備取1名;中區正取2名,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俸:約聘6等5階344薪點(每薪點135元,約新臺幣46,440元),另每月風險加給700元。。
四、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五、應徵資格:
(一)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具有諮商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二)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其他必備條件:
1.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及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及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請附汽、機車駕照影本。
4.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
(二)參與心理衛生工作之規劃、執行及評估。
(三)提供民眾心理諮詢、諮商及管理相關紀錄與資料。
(四)辦理心理衛生教育講座及宣導。
(五)參與專業訓練、個案研討及相關會議。
(六)連結及整合社區心理衛生、心理治療資源
(七)行政庶務及其它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北區為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中區為花蓮縣中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八、進用時間:自進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九、應徵截止時間:自公告起至112年8月15日下午5時止,郵寄最晚須於8月15日下午5時寄達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為憑(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
十、應徵資料: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
(一)應備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及自傳。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2.身分證及駕照正反面影本。
3.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執業登記證明。
5.個資查詢同意書:請自花蓮縣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6.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
7.以上資料請以A4大小直式裝訂,並於信封敘明應徵社區心衛中心約聘諮商心理師或中區社區心衛中心約聘諮商心理師。親送請於週間08:30-12:00、13:30-17:30上班時間送達,送交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莊小姐收(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03-8311486#20);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項目:面試100%。成績計算: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恕不退件及函覆。
十二、其他: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1份(含X光)。

歡迎至本縣衛生局徵才專區查看詳細職缺訊息:https://www.hlshb.gov.tw/News.aspx?n=1963&sms=9976